花园路
开始最好的时光
youdai 发表于 2007-01-13 23:50:34
朱天文,这个祖籍临朐的台湾女人,和我妈妈同年,82年与侯孝贤结识后参与了侯孝贤之后的几乎每一部电影。我们所熟悉的《小毕的故事》《恋恋风尘》、《悲情城市》、《戏梦人生》、《好男好女》、《千禧曼波》、《最好的时光》等等都处在她的手笔,当然她还有一个叫朱天心的有名的姐姐。这本书由山东画报出版社在11月出版,几乎没有什么消息,我想它只是如同我在书店的一角发现时一样,安静的等到队的人。第一版,6000册,我手里有一册,另外的5999册呢,你们在哪里呢,躺在书店的角落里呢,还是已经被珍藏在某一个人家里的某一个角落?
我想在下一周把她读完,最近已经欠下了好多的书债,买的杂志大多没有读就堆在了桌子上,《在路上》真的是在路上看了大半,每天在上下班的车上晃晃悠悠间翻几页,果然很有感觉,只是窗外的风景不够粗旷。
谢天笑新年济南演出现场照片
zaibiechu 发表于 2007-01-08 00:23:00
现在想登录msn都很难,上传照片更不容易,拖了好几天,今天忍不住了,把照片传到了网易的相册里,打击要是想看就麻烦转到那里去看好了。
忧伤骊歌
zaibiechu 发表于 2007-01-05 20:47:00

Damien Rice
《9》
2006.11
有人说这张专辑与2003年的处女专辑相比是一张黯然失色的专辑,我只能说那一张专辑实在是太精彩了,如果第一张专辑是90分的话,这一张就是85分,虽然差一点,但它的差只是和有些不可逾越的处女作相比。如果一个人的处女作太过成功,既是好事也是坏事。接下来的事就是无数人所演绎的那样,或者一辈子被一张专辑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者会带来更大的惊喜。还好DamienRice事隔3年后的第二张专辑,即没有太大的惊喜,也没有被压得不得翻身。
这个忧郁的爱尔兰男人,我从诉说爱情绝望的《close》里听到他声音,如泣如诉,婉转涟漪。依然的风格,对于习惯他的声音和唱腔的听众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他不需要刻意的突破,就好像小二一样,有人就是好这一口,你给他威士忌也没用。和Tori Amos跨越大西洋的合作,像灰色城堡的两个暗影,在最黑的夜晚相遇,交织的黑色,低沉再低沉,《9 crimes》,幸好还有一支烛光。《Elephant》,也许太过于悲伤了,和第一张专辑的歌曲《The Blower"s Daughter》几乎是如出一辙。哭泣的唱腔,长长的尾音,时断时续的吉他, 爱的挽歌。 当然并不全是忧伤,他也写出了《RootlessTree 》《Dogs》之类旋律、配器明亮的歌曲,想要诉说一些小愤怒、小烦恼、小甜蜜。还要推荐这首《Me, My Yoke,AndI》 《Crey Room》《Sleep Don’t Weep》,好吧,其实我想把整张专辑都放给你听。这是一个敏感的男人,只有敏感的人才能写出那样抓人心的悲歌,所有敏感的人有福了,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敏感的人总是自以为是的忧伤,这些忧伤的骊歌和酒精一起飘荡,难道你没觉得这个声音是一个醉汉的声音吗?其实他醉了,沉浸在自己的灰色世界,偶尔会跳将出来,唱一段《The Rat Within the Grain》般温暖的小情歌。
回家之旅:谢天笑济南新年巡演
zaibiechu 发表于 2007-01-02 02:27:00
2007年的第一天,我用谢天笑来迎接我的新一年。
这个山东男人在千呼万唤中终于登场了,欢迎回家。
感谢小凤,让我们在家门口看到了久违的谢天笑。在这个“约定的地方”为了“琴弦之歌”。
看演出一定要有好的体力作保证,不然你就会关键时刻掉链子。自从离开学校及没有正经锻炼过,当然在学校也没有怎么锻炼过,小肚的赘肉告诉我,我已经不适合在内场和那些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的壮汉铁娘子们硬拼了。演出正式开始之前,当我走进内场热身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提前自high了。一个哥哥已经掏出了一瓶小二开始给自己热血,看老谢的演出还用这个吗,大屏幕上的现场录像就已经让我们能自已了。
演出在九点半准时开始,没有暖场,据说有一支来自老谢老家淄博的乐队要暖场来着,后来不知道怎么赵又没了,没有更好,直接就是主菜,开胃的小菜质量不能保证不说,我们已经饥饿的胃疼了。老谢已经是大牌了,不论是销量还是知名度,但是没有摆谱地晚场,看来还是有山东人性格。干干脆脆,没有废话,直接上家伙,还没开嘴下面就已经开始pogo了。这时候酒俱乐部里已经涌进了三百来人,桌边的座位空空,人们都站了起来拥到台前,把舞台层层围住。坐着的都是那些大腹便便领着小蜜的SB暴发户们,他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狂热,吉他的失真只会让他们捂上耳朵,谢谢他们每天晚上都来这里,没有他们的消费这个场子早就没有了,我们就没有看演出的地方了。感谢暴发户们,新年好!
演出的效果很棒,听唱片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平静,可是现场的老谢是一头小狮子,那条发带竖起的长发随着身体的扭动不断的飞舞。音效托社会主义的福还不赖。老谢和冷血动物们已经不是10年前的他们,他们已经是地下摇滚的巨星,已经是混过国外的海龟,稳健的台风和默契的配合都是不用多说的,一些乐队演出总是说设备问题,其实还是技术,功夫不到家。老谢确实有大牌的范儿了,几乎每首歌都要换一把琴,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他调音,看来真的是向国际化接轨了。
“我早已经忘记了第一次看见妈妈是什么感觉,早已经忘记了出生时的一切。”观众大合唱的声音几乎淹没了老谢浓重的淄博口音。我的脚已经在不停的pogo中习惯了被踩来踩去,那些混杂着各色劣质香水味道的气息漂浮在半空中,到处是举起的手机和相机,那些烂俗的灯光打在我们身上,让我们无处藏身,暴露在场地的中央。那些保安哥哥们,不要惊恐,我们都是好孩子,我们的身体只是在互相取暖,我们激烈的冲撞只是因为我们兴奋,散落在城市角落中的同好者终于找到了组织。总有一些东西在生根发芽,这一切永远都是一个秘密。这是一次酣淋漓的性爱,但是赶超并不在最后的那,《是谁把我带到这里》响起时,高潮如期而至。不论是不是牵强,那一段古筝绝对是我听到过的最动听的古筝,当然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听一个人弹古筝,还是一个男人。这个皮包骨头的男人,体内有一一个小宇宙,爆发出无尽的能量像一个磁场吸把我们吸引,十指琴魔弹奏出的波澜让每个人觉得如果安静的站立就是一种罪过。没有过多的言语和间隙,我甚至没有系一下鞋带的功夫,一直被卷在人浪中。你还围着围巾吗,扔掉,你还穿着外套吗,扔掉,你还没有流汗吗,你不该出现在这里。我身边一个外国姑娘一直在不停的甩头,真羡慕她有那么长的头发,想当年我的头发也不比她短多少,也可以不用只甩汗水了。看来老谢真的很招外国姑娘喜欢,不然怎么娶了一个意大利媳妇呢,这个不会是她的老婆吧,演出结束后也去了休息室。八卦一下。
演出的时间很短,只有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在老谢将砸而又未砸吉他的时候他被拉下了场,没有跳水,没有脱裤子,没有砸吉他,没有粗口,只抽了半支烟。那条发带已经散落,每个人都在等着返场,可是终究没有。
半夜到家,还没有平静下来,有着美好旋律的简单与粗暴也许最容易让人着迷。
要睡觉了,照片明天再贴。
雕刻时光
zaibiechu 发表于 2006-12-16 18:29:00
我想要选择一种自由的叙述方式来记录我的生活,我蜜糖一样粘稠溪流一样清澈的过往。我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尾巴上,过着父辈们眼中幸福而富足的生活,尽量让生活波澜不惊的在面前呈现。我知道平淡才会持续的长久,我不要激烈,因为我害怕有一天我会把他们全都忘记,害怕那些潮湿的记忆在无声无息间蒸发殆尽,就像我冬天呼在车厢玻璃上的雾气一样。
我居住在秋天会有鸟迁徙的北方,在一个干燥的北方村庄度过我的年少时光。我的小村拥有分明的四季。春花秋月,夏天日的风雷和冬天的落阳。小村的每个人都是我所熟悉的,每天都会在狭小的街道上无数次碰面,他们带着市井的喧哗与亲切。这里总是很安静,电视新闻里的世事变化好像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是固守着自己的私人领地,安享于时间的静谧。
经过一个炎热躁动的夏天,我来到一个大城市读书,熙攘的人流、耸立的高楼、闪烁的霓虹让我目不暇接,这里太过于嘈杂,我总是想念小村的宁静。那些繁华的大街对我没有吸引力,我只钟情于残留在高楼背后的小街巷,青石板的老街,街边杨柳低垂绿水浮动。高度转动的车轮,只有缓缓步行的老人;没有吵闹的叫卖,只有喜欢的家长里短。只隔了一幅巨大的广告牌,就把这个城市分离开来,一边是躁动的花花世界,一边是波澜不惊的市井生活。
在一条小巷的尽头有一家二手书店,安静地埋首于环抱的民居中,甚至于让路人忽略了它的存在。我忘记了我是怎样走到了这个让人忽略的隐秘的角落,在我疲惫的时候总是会到这里,安静的翻几页书,或是只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做。这座城市似乎总能带给我足够的惊喜,我们如饥似渴的去寻找那些可以平复我们内心纷乱的东西,以一个最慵懒的姿势去迎接那些艰深晦涩的文字。那里的书本破碎而陈旧,边角模糊页面泛黄,隐隐的酸味和陈年的檀香纠缠在一起。那些不知道经过几次转手的图书,安静得躺在那里,等待下一个主人。每一次抚摸它们,都好像还能感知上一双翻阅它们的手的温度。我会经常在一些书中发现小字条,潦草的笔记让我难以认知,也许这就是一个小窗口,钻进去就可以回到过往的时间,了解一个陌生的灵魂。我买了很多书,为了什么呢,也许只是为了记住一个当时的场景吧。我们手边每一样不起眼的东西,在未来都是历史无法细数的刻度。
后来的后来,这里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堆拆迁过后的瓦砾。那是生命中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就是这一堆瓦砾为我雕刻了青春时光吗?它们曾经也有过自己的精彩,虽然一如现在般在一个角落里安静得要被人忽略它们的存在。
列侬回忆
zaibiechu 发表于 2006-12-11 03:56:00

买到这本书已经一个星期了,一直到12月8号的下午才有时间一气读下来,其实并不是有意挑选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来读这本书,只是没有时间罢了。拿起来就没有放下一气读完,这样的阅读快感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也许吸引我的不只是这些文字,更吸引我的还是那个已经被符号化的约翰 列侬。
这个利物浦的孩子并没有家乡把利物浦机场改名为利物浦约翰列侬机场而对家乡增经几分感情,他喜欢纽约,他叫嚷着“我应该生在纽约,生在格林威治村,那才是我的归宿,纽约就是一切的所在。”而利物浦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概念的城市,这个已经冷却的19世纪的工业城,只是他长大的地方,和其他任何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尽管在那里,他从一个别着警长警徽、带牛仔帽穿牛仔裤的家伙那里见到了平生第一把吉他,并在1957年组建了自己第一支乐队Blackjack。最终的结局,随着那一声枪响,这个利物浦人终于留在了纽约,再也没于联邦调查局的跟踪。
1970年大约是摇滚乐第一个辉煌时代的尾声‐‐这两年,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二重唱Simon & Garfunkel、民谣摇滚超级乐团CSNY和地下摇滚宗师Velvet Underground纷纷宣告解散,嬉皮世代桀傲不驯的偶像Jimi Hendrix、Janis Joplin相继暴毙。1971年夏天,躲到巴黎写诗的Jim Morrison也因嗑药过量、陈尸自家浴缸。1969年五十万人齐聚的Woodstock音乐节、以及它所代表的天真烂漫的「花童」精神,已经显得像是上一个时代的陈迹了。约翰列侬和他的Beatles乐队无疑是这个辉煌年代里面最重要的一笔,他们不仅仅是一个流行团体,他们已经人类文化史上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位置,正如本书的作者扬 温纳所言他们是“地球上最受瞩目的现象”,列侬当是那句引起巨大争议的名言“我们比耶稣更受欢迎”也许正是当时的真实写照,那是不只一整个世代共同拥有的记忆与梦想,那是数以亿计的青春年华共同见证的笑声与泪水。
而1970年的12月,24岁的杨温纳和30岁的约翰列侬有预谋的毁灭了这个神话。“我们只是一个把名气搞得很大的乐队,我们从来没有录下自己的最佳作品”“穿上西装然后我们变得非常非常有名,我们出卖了自己,早在英国各地剧院巡回演出之前,我们的音乐就已经死了”“我们杀死自己换取后来的成功,一切就结束在那里”。这个中年人还在竭力的毁灭Beatles曾经的清纯美好,它描述自己和乐队的磕药、果肉皮“曾经有一张照片派到我在阿姆斯特丹四脚着地,从一件妓院爬出来”。
他亲手开创一个时代,所以他要亲手把他结束,摇滚乐队对于15岁的列侬来说“它是唯一能够穿透当时发生的所以事情,能够抓住我的东西”,在他眼里只有摇滚乐是真实的,而其他东西都是假的。对于30岁的列侬来说,它永远不会再是那么新鲜了,至少不再由以前的冲击效果了。他开始怀疑摇滚乐,对于自己的Beatles在摇滚音乐历史上的地位,Beatles对社会的影响,他告诉扬 温纳,“我不知道对历史有什么影响,那些有权势的整个阶层系统和整套布尔乔亚狗屎都还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伦敦多了一堆他妈的中产阶级小混蛋,留了长发,穿着时髦衣服在街头闲逛。除了那些,什么也没发生。他们把孩子骗得团团转。梦已经做完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只不过我已经30岁了,而一大堆人留了长头发,如此而已”。
但是蓝侬苦涩的回忆,如今看来,不仅没有稍减Beatles音乐的光采,反倒让它们显得更立体、更生动了。当我们明白Beatles也只不过是凡人的同时,反而更要感激他们竟能在那个疯狂混乱的时代,做出这样美好的音乐。当然,真正的“披头士”的历史究竟如何,大概没有人知道,每个人的叙述都是片面的,假如,坐在温纳对面的不是列侬,而是麦卡特尼、哈理森或是斯达,那么,我们可能又会多看到另外几个版本的“披头士”历史。
最后不得不说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扬 温纳,这个视约翰列侬为偶像的理想主义者,在他21岁创办《滚石》杂志的时候,创刊号的封面人物就是约翰列侬,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可以通过采访见到列侬。当24岁的扬 温纳真的面对面和列侬有机会作一次深入访谈的时候,他没有浪费这次机会,虽然这个24岁的采访者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采访经验,一切都显得慌乱和无序,有些问题他没有再继续追问,不然会更精彩。但是他凭借扎实的摇滚乐知识和对“披头士”的了解,让这次对话变得生动有趣很多。正是这种粗糙和原始让这篇访谈真正的通呈现了一个真实立体的约翰列侬,感谢列农精彩的回答掩盖了温纳的不足。
我的南方摇滚兄弟
zaibiechu 发表于 2006-11-29 00:08:00
今天拿到《通俗歌曲》的20周年纪念特刊,这个有着奇怪名字的中国摇滚第一刊,已经20岁了。1987年的1月,在石家庄这个文化并不先进还少有些保守的城市出了一本带着鲜明80年代特色的名字的《通俗歌曲》,那个年代的流行音乐带着通俗的帽子才能在政治的树荫下公开爬行。
当然对他1999年之前的历史我并不了解,只是从特刊上为数不多的旧刊封面上能够领略当时的风光,邓丽君、程琳、蔡国庆、刘德华、王菲、、、、、、这些形象代表了当时的主流流行音乐,这本32开的小书贩卖着通俗。少数可以窥视如今面貌的封面也许就是那一张Michael Jackson的了。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杂志是在1998年,那时我在一个小县城读高中,我是好学生里面的坏孩子,坏孩子里面的好学生。我的同学里面有一个叫马永新的,我们都叫他马子,他是一个摇滚爱好者。 他的爸爸是我们学校的音乐老师,他也继承了他爸爸的音乐细胞,有一副好嗓子。有一次上体育课他在全班面前为我们唱了一首齐秦的《狼》,把我们都惊呆了,唱得真他妈的好。可是他爸爸不原意他去学音乐,他就学起了美术,开始画画。在高中,特长生是有不上课的权利的,所以他有了很多时间可以用来。他总是打扮得很奇特,他的头发从来不直接去理发店,他说那些傻B理发师弄不出他要的发型,每次他都是自己对着镜子剪好前面的,然后再去理发店让理发师收拾使后面的。他想要的是鸡冠头,因为他是一个朋克,可是最终弄出了一个鸡窝头,这个鸡窝头已经让他成为焦点了,他一直顶着这个头上完了高五。
他有一个超薄的索尼随身听,我羡慕了很久,可是一直买不起。当时我一直纳闷一件事,他用最好的机器听的却是最滥的磁带,都是一些破损的不行的磁带,后来我知道了那是打口带。当我开始买打口带的时候,已经到大学了,赶上了打口的尾巴。他的英语总是不及格,可是他最爱听的却是英语歌。后来我也爱上了那些稀奇古怪的外文歌,可是我的英语总也过不了四级。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通俗歌曲”的追随者,刚刚喜欢上羽泉,最爱看的是《当代歌坛》,那本杂志字特别小,而且排版密密麻麻,看一天都看不完,所以觉得物超所值。后来有一天我在他的桌洞里面发现了一个小笔记本,上面写的都是一个心情之类的文字,就是特别愤青的那种,每个字眼都好像长着仙人掌的刺,我看着阳光灿烂的日子,被他描绘得都成了暗无天日的地狱。后来我找到了祸根,原来是一本32开的小册子,名字叫做《通俗歌曲》,河北音像出版社出版,那上面介绍的都是一些颓废青年们的地下音乐和他们的生活。这是我和《通俗歌曲》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说实话我一直对那时候的小开本《通俗歌曲》有着莫名的好感,像一本地下传阅的手抄书一样,那种地下的感觉让人有一种偷情的快感。
再后来我也被拉上了贼船,我开始慢慢的听起了那些过去以为的“噪音”。说实话现在看来,那时候我们喜欢的都是最主流不过的音和乐队,但是在那一个年代那个满大街都找不到几张摇滚的小县城,我们已经非主流了。我开始去买摇滚的磁带,感谢盗版,使得盗版商滋养了我们,我一直惊奇于那个贫瘠的地方竟然可以买到新裤子、果味VC、清醒这些当年新晋乐队的盗版,只能说明那时候他们的确很红。我们都是很穷的人,一张正版要9块8,我们都买不起。后来马子说要组乐队,我们都很支持,可是组乐队不能只是嘴上说阿,要有家伙才行啊,他决定要买吉他。一把电吉他要好几千,他为了攒钱就每天吃包子,我们为了帮他就天天请他吃包子,到后来我们都吃得和包子一样,可是他还是瘦的和猴子一样。后来又从家里要了一部份赞助,终于把家伙买了,可是一直乐队只有他这一个光杆司令,接茬找人才是正经事。后来终于又诱骗了一个鼓手和一个贝斯,他们也都忍饥挨饿买了家伙。有了人有了家伙就要开始革命了,革命的火种在一件破屋子里点燃了,他们租了一间排练室,关好门窗在门日的夏天里甩开膀子开练了,还没有找着鼓点呢,就被人家找上门来,说声音太大吵着人家午睡了。于是革命转入地下状态。
经过紧锣密鼓的排练,他们终于要演出了,我还很清楚的记得那一天,因为那时2002年世界杯的揭幕战,法国对塞内加尔,2002年6月1日。他们在由由商城顶楼的一个叫做“123”的俱乐部进行了处女演出,我们一帮同学还有一帮去看球的球迷是他们为数不多的观众,之所以去的人多是因为俱乐部有一个特别大屏幕的电视,看球特别爽。后来我们记不得他们唱了什么唱了多久了,只记得法国爆冷输了比赛,还记得马子一直在不停的蹦蹦跳跳,我特别担心瘦瘦的他会闪了腰。演出前马子为自己的首演设计了演出海报,手绘的,简单的黑线条,三个朋克的青年代表乐队成员,他给了我两张,还让每个乐队成员都给我签上名,说那一天他们要是成名了我就可以发财了。去年在家里翻抽屉找东西的时候无意间翻到了这两张海报,随手放起来,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我甚至已经想不起另外两个成员地名字,依稀记得好像一个叫张磊,乐队的名字也不再记得,唯一记得的设计马子的吼叫。
这个夏天以后,我来到济南读书,他依然留在那个中学读高五。有一个下午我们一起走在学校后面的公路上,一人拎一瓶啤酒,一首一首的唱达达的歌,我唱的特别难听,他唱的好听极了,我说你一定会出名的。我们最后一次遇见是在2002年的冬天,在山师东路的街头,我从一个音像店里出来,一眼看到了他马路另一边的他,他是来济南考试的。依然很瘦,生怕济南冬天的大风会吹倒他。我没有问他乐队的事。
又过了一年,听说他去重庆读书了,不知道麻子是不是还在弹琴,是不是又有了新的乐队。高三的时候买过一张杭天的专辑,里面有一首歌叫《我的南方摇滚兄弟》,借问一句,我的南方摇滚兄弟,你还好吗?什么时候会在《通俗歌曲》上看到你的名字和照片?
